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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硕士研究生应按规定时间开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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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4-21 点击数:[]

各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
过查阅资料,调查研究,在第二学期末(最迟在第三学期)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经教研
室(或研究室)或科研组组织答辩通过后可进入论文工作,用于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的时间应
达到一年以上的工作量。
请各位教师所指导的2003级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05年6月30日前完成开题工作;2004级
及以后硕士研究生必须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工作。如未能按规定时间开题,根据学校规
定,将按延期毕业处理。
特此通知。

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0 0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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