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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全校专业技术职务(含工人技师)及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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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1-16 点击数:

 

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聘任制及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精神,学院拟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及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聘任的对象

申请聘任高一级岗位人员。

二、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1. 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21日个人提交申报材料(含个人师德师风自评报告以及个人社会服务工作情况说明)。

2. 2016年11月25日前,学院党政办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教学管理部门向党政办提交各口教学评价排序情况表。

3.2016年11月29日下午,申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向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委员会汇报教学工作情况以及个人师德师风情况,每人汇报时间为8分钟,提问时间2分钟。

4.2016年12月1日教师聘任组成员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讨论申报人的申报资格有关事宜。

5.2016年12月5日至9日申报材料展示(地点:学院420室)。材料展示期间,查阅材料人员如对申报材料有质疑或发现问题,可在展示现场的《查阅材料登记表》上进行书面说明,学院工作人员将对表上书面登记的意见和问题进行处理和反馈。

6.2016年12月15日上午申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向教授委员会会议报告工作,主要内容:任现职以来在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师德师风情况和社会服务及公益活动等方面工作及取得的成果,申请人员用PPT报告时间为15分钟,参会教授提问5分钟,会后进行投票,投票结果作为院学术评议及聘任的重要参考。

7.2016年12月15日下午召开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评议。

8.2016年12月16日至19日公示学院学术评议结果(地点:学院420室),12月19日教师聘任组接收申诉。

9.2016年12月20日教师聘任组根据学术评议结果决定拟聘任人员,向校聘办上报拟聘人员申报材料,并在院内公示(地点:学院420室)。

10.2016年12月30日前校聘办进行材料审核,并接受申述(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提交材料清单

1、专任教师提交材料内容:

(1)申报教师系列高级岗位(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1份;

②任课课表(各院系教学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③发表论文复印件(审核材料时提供原件)、封面或首页复印件(含有作者相关信息的内容);

④论文被SCI/SSCI/CSSCI等收录及论文他引情况检索报告;

⑤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

⑥到账经费证明(请科研秘书在校科发院“科研管理系统”打印专用表格);

⑦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⑧学历和学位证书(学校审核材料时提供原件);

⑨教师资格证(学校审核材料时提供原件);

⑩《个人师德师风自评报告》

(2)申报教师系列中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1份;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2、其它专业技术人员提交材料内容

(1)申报高级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

②相应申报系列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院系签字盖章);

③任课课表(各院系教学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发表论文复印件(审核材料时提供原件)、专著原件、论文被SCI/SSCI/CSSCI等收录情况检索报告、承担课题批准件或获批准的任务书、到账经费证明(请各院系科研秘书在校科发院“科研管理系统”打印专用表格)、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④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

(2)申报中级及以下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

3. 工人技师提交材料内容

(1)《华中科技大学工人技师岗位申报表》;

(2)《申请技师岗位业务成果统计表》(院系签字盖章);

(3)学历(学位)证书、高级技师(技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它反映业务成果的相关材料。

4、十三级岗位空岗聘任材料

(1) 申报二级岗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二、三级岗位用);

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成果统计表》;

③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

(2) 申报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需提供《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申报二、三级或四级及以下岗位用)。

四、有关说明:

1.申报职称的教师个人提交师德师风自评报告,在面向教学质量评价委员会和教授会述职时说明个人师德师风情况。

2.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的通知(校人〔2012〕24号)文件中 “教学科研并重岗和教学岗青年教师首次晋升高级岗位时须参加过华中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并获奖”,针对近两年公派出国人员及首聘期前三年申报人员不需要教学竞赛获奖,不在此范围的申报人员需执行文件精神。

3.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的精神, 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空岗聘任工作,申报人员不需要提供外语考试合格证明。

4.教授三级岗位的申报条件校人[2007]57号文件中《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首聘条件》中的三级岗位的申报条件执行。

5.教学型高级岗位的聘任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校人〔2012〕24号)和《关于教学岗教师聘任条件的补充说明》(2013年12月10日教务处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水平教学研究类CSSCI论文”包括SCI、SSCI、EI收录的教学研究类论文和“全国MBA百篇优秀案例”。

6. 任职年限、学术成果、年龄等统计截止到2016年10月31日。

文件类型: .doc附件1(140.00 KB) 文件类型: .doc附件2(122.00 KB) 文件类型: .doc附件3(77.50 KB) 文件类型: .doc附件4(52.00 KB)

管理学院党政办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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