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硕士博士MBAEMBAMPAcc 学院主页 院长信箱 书记信箱 联系我们 FAQ
English Version
【日常事务】要告诉管理学院2016级研究生新同学的一些事儿
发布日期:2016-07-31 点击数:

 

各位2016级研究生朋友们:
你们好!
祝贺你们成为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的研究生,非常欢迎你们的到来!
为使你们顺利办理入学手续,我们特别提醒你们注意以下事项(以下信息转发自研究生院,每一项都很重要,所以请务必仔细阅读):
一、2016年新生报到手续全部实行网上报到,请考生必须于2016年8月10日到8月20日登录新生报到网,网址为:freshman.hust.edu.cn。
二、新生到校时间:2016年8月29日全天。请在规定的时间,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凭证联”及相关材料到宿舍住宿并将有关材料递交到录取院系(在这里温馨请不要提前!)。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到录取院系查验。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到录取院系查验。
三、入学:新生自带生活必需用品。还须带本人12最近登记相片15张。因故不能按时到校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录取院系请假,并需得到批准。逾期半月不到校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在指定时间内,由学校进行政治、学历学位情况、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新生迁移或不迁移户口至学校,请新生慎重抉择。我校仅在新生入学当年的9月至11月办理新生入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办理入校手续时,迁移户口的新生,户籍在武汉市外的需准备录取通知书的报到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的复印件;户籍在武汉市内的,需准备录取通知书的报到联、“常住人口登记表”或“居民户口簿”本人页的原件、身份证的复印件。(另:户口在我校集体户,继续就读本校硕士、博士的新生,请在录取通知书的报到联上,注明学生本人的出生年月日和原在我校就读的院系、班级及学号)
请新生在到校报到时,将上述材料递交至所就读的院系,通过院系集中送交保卫处户政室办理入户手续。
武汉市外的新生凡需迁移户口的,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主校区为“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或“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同济校区为“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或“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迁移证上必须有正确的居民身份证号,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所登记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并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新生应认真核对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如有错误,应及时更正,以免影响入校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武汉市内的新生凡需迁移户口的,应认真核对“常住人口登记表”或“居民户口簿”中本人页的信息,尤其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证号”等。若有误,请及时更正。
不迁移户口的新生不需递交材料。
凡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在办理入校手续前,请将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簿中本人页复印留存,以备办理其它手续之用。
华中科技大学保卫处户政室联系电话:027—87542124。
 五、组织关系接转:
     湖北省外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湖北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介绍信去处一般应填写“华中科技大学XX学院(系、所、医院)”,“强军计划”考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去处应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防生大队党总支”,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并在有效期内交至所考取的院系党组织。
六、婚育证明:
已婚研究生新生原单位(或学校)未出婚育情况证明的需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婚育情况调查表”(请登入华中科技大学总务长办公室网站(zwb.hust.edu.cn)在资料下载处下载,具体填写要求见填表说明),报到时交给所在院系存档。咨询电话:87541984
七、行李托运、接站与安全:
来校托运行李时除按托运需要办理托运手续外,请务必在行李上贴上我校发给的行李签,并注明所录取的院(系、所)及专业,以免遗失。行李请一律托运到武昌火车站或汉口火车站,学校将统一清点运回学校。届时,我校将在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和武昌付家坡长途汽车站设置迎新站。到武昌火车站出站的考生请从东出站口出站,我校迎新点在东出站口。
所有新生在报到之前不得将行李提前寄到本校,若提前寄来,学校无人接收,罚款、丢失由本人负责。
特别提示:新生来校途中要特别注意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人身安全。
八、体检与医疗保险:
来校报到时统一到校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35元/人,费用自理,体检时自带1寸登记照二张。
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76号)和《关于调整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武人社办【2016】32号)(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所有在校生必须缴纳居民医保费,标准为185元/年,为方便操作,我校由财务处每年9月份逐年划扣。另外新生入学报到时,非定向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非在职学生需要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商业险),团购价40元/年,收取方式同居民医保;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医疗保险若所在单位已购买,学校不再代收。新生入学后若因病就医首诊医院为校医院,因病情需要转外院就诊由校医院开具转诊单,门诊公费医疗报销和住院保险赔付具体办法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主校区体检地点:校医院
同济医学院体检地点:医学院职工医院
九、关于学费:
新生的学费标准及缴费方式于2016年8月10日-20日登陆迎新系统查询,网址为:freshman.hust.edu.cn。
随同录取通知书寄达给考生的银行卡,可用于新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等,也将作为在校期间发放奖助学金使用。
温馨提示:若选择“银联在线支付(快捷支付)”,建行卡单笔限额10000元整(含),月累计限额50000元整,如单笔支付金额大于10000元,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网点开通高级版网银,使用网银盾方能支付。
中国银行卡单笔限为5000元整(含),如单笔支付金额大于5000元,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网点开通网银,使用网银盾用网银支付。
十、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学费和住宿费。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规定,贷款年度最高限额不得超过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最高额度为每年12000元。
请于2016年8月10日-15日登陆迎新系统在线预申请,进入绿色通道环节;
8月16日-18日院系管理员在分配的指标范围内审核贷款学生信息;
8月19日-20日新生登陆迎新系统查询院系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学生登陆迎新系统继续完成网上报到;
十一、奖助学金申请资格确认:
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便于申请奖助学金(录取时已提供证明则无需再次提供)。
1、 有工作经历的新生,请持工作单位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原件(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工资水平,工资发放截止时间,并注明已与原单位脱离工资关系,加盖单位人事处或者财务处公章)、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所在院系和学号)各一份,由院系核实确认资格;
2、 没有工作经历的新生,请持毕业后档案所在地开具的档案代管证明原件(注明档案存放及转入、转出时间)、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所在院系和学号)各一份,由院系核实确认资格;
3、 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的本-硕-博阶段均为应届生的新生不需开据证明。
十二、新生入学注册。
研究生新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后,应在开学后两周之内申请入学注册,注册方式:①登录学校“HUB系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http://register.hust.edu.cn);②关注“华中科技大学HUB系统”公众号后,通过微信进行注册。
首次注册时,应按学校规定签署电子版《华中科技大学学生知情承诺书》,符合学校注册条件的,准予注册,取得入学学期学习资格。新生首次使用HUB系统时,需通过录入本人姓名、录取通知书编号、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获取登录账号(即学号)和初始密码,首次登录后应注意立即修改初始密码。
注册服务大厅地址:主校区图书馆老馆一楼西侧,联系电话:87540101,电子邮箱:registrar@hust.edu.cn
十三、信息关注:
请新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szs.hust.edu.cn),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方面的最新信息,均会在网页上及时发布。同时管理学院官网也会及时发布相关通知(详见学生生活栏目http://cm.hust.edu.cn/xshd/)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201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