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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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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0年第2期应急管理项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管理研究》申请说明

  • 发布日期: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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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并按要求填写申请书。

    2、按照《科技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203号)的要求,为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防范学术不端风险,项目申请人在ISIS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后必须签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科研诚信自查及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院系审核项目后由院系主要负责人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盖章。

    3、请务必于2020年10月27日12:00前将《承诺书》送交科发院基金办,以便学校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附《承诺书》或迟于学校通知截止时间提交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4、联系人:游超,邱进俊

    电话:027-87543437

    电子邮箱:kjcjcb@hust.edu.cn

    地址:南三楼125室

    科发院基金办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管理研究》申请说明

    一、项目类型和意义说明

    为了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管理问题快速做出反应,及时为党和政府高层决策提供科学分析和政策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特别设立了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该项目主要资助在已有相关科学研究基础上,运用规范的科学方法进一步开展关于国家宏观管理及发展战略中急需解决的重要和关键性问题的研究,以及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研究。应急管理项目每年启动3-5期,资助若干方向的研究。

    根据学部对于应急管理项目的一贯指导思想,应急管理项目应从“探讨理论基础、评介国外经验、完善总体框架、分析实施难点”四个方面对政府决策进行支持性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针对性、及时性和可行性;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应当是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合理、法律上允许、操作上可执行、进度上可实现、政治上能为有关各方所接受,以尽量减少实施过程中的阻力;研究方法要注重科学方法的应用和实际数据/资料/案例的支撑,切忌空洞的讨论和没有实证根据的结论。应急管理项目的承担者应当是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具有深厚学术成果和数据/资料/案例的积累、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成果的专家。

    应急管理项目实行滚动立项,全年接受项目建议。欢迎国内外各领域专家和国家宏观管理部门从国家战略高度提出具体的项目建议。项目建议书应针对立项课题的国家现实需求、迫切性与必要性、国内外研究进展、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预期研究目标和政策效果等提出明确具体的观点、证据和建议,并对国内现有研究基础和研究队伍进行分析。

    二、2020年第2期应急管理项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管理研究》申请指南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总体方案》指出: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战略决策。

    按照《总体方案》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到2025年将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到2035年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管理总体研究(总课题)

    为落实《总体方案》,加快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深入研究国际自由贸易港发展趋势与现状、海南的特色与国家战略定位之间的互融关系、产业发展路径和制度集成创新等关键问题,以实现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要机遇,聚焦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培育具有海南特色合作竞争新优势的战略目标。本课题主要研究内容:(1)海南自贸港政府社会治理能力研究;(2)海南自贸港制度集成创新;(3)海南自贸港科技创新驱动机制;(4)海南自贸港现代产业体系构建;(5)海南自贸港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6)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风险识别与防控。

    (二)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子课题1)

    自由贸易港本质是政策与制度体系安排。《总体方案》要求在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指导下,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和海南省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本子课题拟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全球人才、资金和技术集聚,自身行政体制改革等制度集成创新开展细化研究,本课题主要研究内容:(1)促进海南自贸港生产要素流动与集聚的制度创新;(2)海南自贸港行政改革与精简审批制度研究;(3)海南自贸港财税金融制度细化研究;(4)海南自贸港其他配套制度集成创新细化研究。

    (三)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竞争力(子课题2)

    《总体方案》要求借鉴国际经验,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主动适应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新趋势,充分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和制度安排,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因此,海南自贸港的制度安排必须对标国际并具有国际竞争力。本课题主要研究内容:(1)新加坡、香港、迪拜、鹿特丹、纽约等国际贸易港经营方式与制度安排的历史和效果解析;(2)海南自贸港国际竞争力评价研究;(3)海南自贸港建设国际比较竞争优势分析;(4)提升海南自贸港国际竞争力的路径与策略。

    (四)海南自由贸易港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模式(子课题3)

    《总体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海南自然资源丰富、地理区位独特以及背靠超大规模国内市场和腹地经济等优势,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要机遇,聚焦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逐渐形成支撑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为国内经济发展模式和产业结构转型,探索可行道路。本课题主要研究内容:(1)我国经济“双循环”模式下,海南自贸港参与国内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分工;(2)海南国际设计岛、国际教育创新岛、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建设;(3)海南自贸港区块链产业、金融业和海洋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模式;(4)海南自贸港先导型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培育与发展模式;(5)海南自贸港现代高端产业体系构建。

    (五)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路径(子课题4)

    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是海南“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的“中心”,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具有独特作用。当前,海南旅游业GDP占比约为20%,是名副其实的主导产业。作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应充分利用免税购物等政策利好,发力旅游新业态,从高端旅游、品质旅游和文旅融合等方面成为旅游业发展新标杆。本课题主要研究内容:(1)免税消费回流与带动作用;(2)邮轮游艇旅游、会奖旅游、医疗旅游、低空旅游和海洋旅游等新业态创新发展;(3)面向“海上丝绸之路”文旅产业质量与竞争力提升;(4)海南旅游国际化发展策略。

    (六)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子课题5)

    《总体方案》要求海南要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海南目前城镇化率接近50%,拥有大量的农业人口、从事农业的农垦城镇人口和土地。大量的农村农业人口和土地既是海南自贸港发展的特殊起点,也是海南自贸港发展的潜力所在。海南应在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上探索全国领先的制度安排。本课题主要研究内容:(1)国际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成功经验借鉴;(2)海南自贸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3)海南自贸港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研究;(4)海南自贸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的体制机制。

    (七)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子课题6)

    《总体方案》要求2025年海南的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从现实情况看,海南营商环境不佳的问题突出,并成为制约各类生产要素集聚海南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需要对如何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题研究,对当前海南营商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尽快大幅改善营商环境的具体建议。本课题主要研究内容:(1)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评估与分析;(2)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国际对标分析;(3)海南自贸港公平竞争政策;(4)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改善措施。

    (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大风险识别与防控机制(子课题7)

    海南自贸港建设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中的开创性举措,《总体方案》要求海南自贸港建设要“加强重大风险识别和系统性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配套措施”,要“制定实施有效措施,有针对性防范化解贸易、投资、金融、数据流动、生态和公共卫生等领域重大风险”。本课题主要研究内容:(1)海南自贸港贸易重大风险识别与防控;(2)海南自贸港投资重大风险识别与防控;(3)海南自贸港金融重大风险识别与防控;(4)海南自贸港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重大风险识别与防控;(5)海南自贸港公共卫生和生态重大风险识别与防控。

    三、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本项目。

    (二)申请限项规定

    1. 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同一年度一般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含应急管理项目)。

    3. 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作为主持人或参与人申请此次应急管理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本项目试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16时。研究期限为10-12个月(2020年12月—2021年11月)。项目启动6个月后进行中期检查与阶段成果的交流。应急管理项目的研究成果最终体现为政策建议报告、媒体报道、研究报告、专著及学术论文等形式。应急管理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将以政策报告作为评价的重点,最终形成的研究报告应围绕所形成的政策报告进行撰写,具体内容应包括:提出的政策报告或建议,支撑政策结论和建议的理论、方法、数据、逻辑等。

    2. 鼓励并优先资助团队整体申请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将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来申请,其中包含1个总课题和7个子课题,并分别提交项目总体申请书和各子课题申请书,在研究内容中应明确说明本课题与其它相关课题之间的关系,加强各课题之间的合作。总负责人需在申请书中介绍子课题分工情况,并附上“整体申请项目承诺函”,子课题无需提供承诺函。对不能组织团队整体申请,但对某一子课题特别有研究优势的单份申请也有可能获得资助,该申请获准立项后申请人将归入整个项目团队。

    3.管理科学部将采取项目总负责人承担本项目研究的形式,由总负责人组织团队进行研究。基金委接受申请书后将组织预评审,计划在11月组织召开答辩评审会。接到答辩通知的项目团队,总负责人须亲自参加答辩,不按时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经评审组专家评议,管理科学部计划择优资助一个团队(评审组专家可能会择优组合团队)。通过评审决定资助的项目将在11月通知申请人,未获得资助的不再另行通知。每个子课题资助直接经费不超过16万元,总课题资助直接经费不超过24万元。

    4. 拟申请项目的申请人到基金委网站在线填写2020年度申请书,申请代码选填“G04”,资助类别选填“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填“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填“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正文部分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本项目指南发布的课题内容撰写,项目名称应与上述8个课题名称保持完全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5.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6.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务必在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0月30日16时期间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总课题提供的整体申请项目承诺函和各课题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7.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编制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16时)前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2)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于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材料不完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依托单位或申请人应当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16时)前将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以“依托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信箱:yjyj@nsfc.gov.cn,并请在主题栏注明依托单位名称和申请人姓名

    四、咨询联系方式

    1. 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 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三处苗老师、任老师;咨询电话:010-62326660、010-623266972;

    电子信箱:yjyj@ns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