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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贷资助】关于开展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民族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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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全体本科生: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少数民族学生奋发向上,促进民族团结,决定开展华中科技大学2019“民族之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在籍少数民族本科生(不含2019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民族之星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院系初评环节(201910242019111日):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上个人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111日下午1730之前将相关材料一并交至本年级辅导员,辅导员将对学生上交的所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尤其是成绩排名、挂科情况、获奖奖项等内容

2.学生工作部(处)复评环节(11月上旬):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选小组,对各院(系)初评的材料进行复评;

3.公示: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复评结果选出入围成果展示学生,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入围成果展示学生名单。

4.学生成果展示环节(11月中下旬):复评通过者进行答辩和才艺展示,由评委组打分,总分计算方式为材料得分*70%+个人展示得分*30%,按照分数高低评选出“民族之星”;

、表彰或奖励

获得民族之星奖学金、民族之星提名奖学金的学生由学生工作部(处)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

针对以上内容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87542454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