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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建】管理学院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发展党员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9-01
  • 点击数:

  

全院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管理学院党委本年度党员发展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发展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标准

(一)发展对象确定标准:

1、思想表现: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积极向组织靠拢,具有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强大信念和坚定信心。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2、学习态度:学习态度认真严谨,学业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

3、公益服务: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4、群众基础:在群众中有一定声望,支持率较高。

(二)一票否决标准:

在培养考察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1、受到校级、院级警告以上违纪处分;

2、在学术研究或其他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上学年有必修课程不及格。

二、党员发展指标分配原则:

1、平衡发展:除毕业年级和新生年级外,其他年级采取均衡比例发展;

2、严控质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严发展;

3、支部挂靠辅导和年级辅导员双负责制:支部挂靠辅导员指导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支部党员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年级辅导员对本年级党员发展做好把关和党员材料复审工作。

三、党员发展时间推进表


截止时间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

材料要求

9月7日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2.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拟发展对象人选

填写附件1-《发展党员征求群众意见情况记录表》及附件2-《发展党员征求党员意见情况记录表》

9月8日

将拟发展名单报院党委备案


10月30日

支部为每位发展对象确定入党介绍人:1名正式党员

入党申请人上交《个人自传》《政治审查函调材料》;支部填写《政治审查综合意见》

分党校线上开展发展对象培训班集中培训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11月5日

预备党员的接收

支部委员会审查

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党支部对该同志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意见》

11月6日

党委预审,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

填写《基层党委预审意见》

11月10日

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填写《入党志愿书》

11月13日

支部开展支部大会对是否接纳进入支部进行讨论

填写《支部大会通过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11月15日

党委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

填写《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11月17日

党委审批

填写《基层党委审批意见》

11月20日

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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