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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关于评选2016年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2 点击数:

  管院全体师生:

  为鼓励广大学生和教师积极参与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促进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不断发展,校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比表彰工作。

  一、奖项及评比条件

  本次评比共设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创新活动先进集体、科技创新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两个集体奖项,科技创新活动标兵、科技创新活动优秀个人、科技创新活动积极分子、科技创新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科技创新活动优秀组织者五个个人奖项。评比条件和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机构

  校级评审机构由校团委负责组织,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要求制定评审方案,由校团委具体负责执行全校的评选和审核工作。

  各院(系)成立由学工、教务、科研等部门领导组成的院(系)评审委员会,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本院(系)的评选工作。

  三、评选步骤

  1.各院(系)认真总结本年度本单位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收集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并对照评比条例,在本单位内进行初评。

  2.各院(系)评审委员会审查本单位初评结果,核查无误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后,向学校推荐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各院(系)将申报名单、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报校团委。

  3.校团委对院(系)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核对无误后,将有关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情况下,提交校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

  四、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填写申请表,请于2016年11月26日前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hustilab@sina.com,并将申请表纸质档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术与创新创业中心负责人罗旎处,联系方式18162256133

  附件1

文件类型: .doc

申请表.doc (18.58 KB)

  附件2

文件类型: .doc

评选条例.doc (18.04 KB)

  如有疑问可致电87542454

  管理学院分团委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