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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特优生选拔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6 点击数:

管理学院本科2015级、2016级全体同学: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文)精神,及《关于2017年华中科技大学特优生选拔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5级、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实验班)。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数,我院专业班级特优生申报指标6名,管理学创新实验班特优生申报指标5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年级

专业班级名额

管理学创新实验班名额

2015级

3名

3名

2016级

3名

2名

三、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志向明确、个性鲜明、具有专业特长,且能管理好自己的学习;

(2)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且各门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专业班级排名前5%,各类实验班、提高班为前25%,所学课程全部通过考试(核);艺术类本科特优生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3)在本学科的课外科技活动、专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特别突出;

(4)在各类竞赛中,获国际级一等奖(含或以上)奖励。

符合选拔条件(4)者申报名额单列,不受通知所列申报名额限制,但原则上不超过通知计划内的名额。同一赛事按最好成绩录取一名(同一赛事相同等级若为团体赛,按主要工作承担者或名次排序确定,若为个人参考其他创新成绩的获奖情况以及上学年平均成绩)。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交至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院(系)负责特优生的初评工作,核实申报表的内容,并对填写申报表的学生进行品行甄别;

(三)院(系)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和院(系)教学委员会负责对初评甑别后的候选学生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确定推荐名单并排序,报送至启明学院。原则上,考虑各专业均衡;同等条件下,专业排名靠前者优先,参赛获奖级别高、排名靠前者优先。

(五)启明学院对特优生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确定本年度特优生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五、提交材料清单

(一)“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个人成绩单及专业排名(院教务科盖章证明)

(三)各类获奖证书、荣誉复印件

六、选拔工作日程

日期

事项

说明

负责单位

10月16日—18日

符合条件学生进行申报

请符合条件同学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材料准备,于10月18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档发送至本年级辅导员邮箱,将纸质档提交至本年级辅导员处

学工

10月18日

初评并核实申报材料

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生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对内容进行审核

学工

10月19日

全面审核考察,确定推荐名单并排序

院(系)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和院(系)教学委员会对候选学生进行全面审查考核

教务

10月20日

报送启明学院


教务

附件:

1. 2017年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各院(系)申报名额表

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

管理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