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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管理学院2016秋季关于推荐中共党员拟发展对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8 点击数:

管理学院各研究生党支部:

根据学院党委关于中共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2016年秋季学期推荐中共党员拟发展对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推荐对象:已列为重点考察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已结业,在管理学院基层党支部考察超过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
2、发展原则:成熟一名、发展一名,各支部推荐优秀人员。
3、拟发展对象的推荐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在各基层组织申请;
2)班级推荐:各基层研究生班级、研究生会、研究生工作组,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确定推荐对象;推荐名单需在班级内公示;
2)支部评议:各支部、各基层组织对推荐学生组织评议,无异议后将名单于11月14日之前报党建德育助理张嘉妮(727336264@qq.com)
3)学院审议:11月15日召开学院研究生支部书记评议会议,对所有推荐人员进行集中评议,确定最终的拟发展对象;
4)结果公示: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全院公示。
5、注意事项:
1)本次发展对象为二年级学生,含博士二年级、三年级。(2016级新生年级以及2017届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发展)。
2)各支部的推荐对象,需首先提交个人入党申请书,并于民主评议现场汇报个人思想、学习等情况。
请各班级、各支部做好推荐工作,特此通知。
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