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生社区LED显示屏使用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社区文化建设,加强学生社区LED显示屏(以下简称显示屏)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传播平台,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播放内容及播放时间
第二条 显示屏播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际、国内、校内重大活动的视频、文字信息;
2、学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特色活动信息;
3、各种大学生就业招聘会信息,相关企业宣传片;
4、与大学生相关的职业规划、心理健康、文化活动、安全教育等相关信息;
5、其他有利于社区文化建设的相关信息。
第三条 播放内容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确保内容合法、准确、真实;
2、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确保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导向;
3、信息内容时效性强、服务面宽、文字简明扼要;
4、信息内容应满足画质清晰等基本播放条件,播放文件类型可为视频、动画、幻灯片、图片、文字等;
5、严禁播放涉及国家安全和危害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播放来源不明的新闻信息;
6、严禁重复多次播放同一内容,如有特殊需要,需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请。
第四条 显示屏日常播放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 中午 11:00-12:30 下午 18:00-20:30
周六、周日: 中午 10:00-12:30 下午 18:00-21:30
第五条 校园招聘集中阶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播放时间,节假日期间显示屏一般不播放。
第六条 显示屏由学生社区LED显示屏管理团队(以下简称管理团队)负责日常管理,管理团队将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播放时间。
第三章 申请流程
第七条 校内各职能部门、院系、学生组织均可申请在显示屏上播放相关内容。
第八条 校内各级组织需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华中科技大学学生社区LED显示屏信息发布申请表》,并将播放文件发送至公共邮箱:xssqhust@126.com 。申请表递交地点为韵栋5栋和紫菘2栋显示屏控制室。管理团队将以邮件形式回复申请人,告知审核结果及播放时间等具体信息。
第九条 企业发布就业信息、企业宣传片等,统一由学生工作处事务管理科按照流程办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显示屏无法正常播放,由学生工作处与申请单位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所有。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4年3月4日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学生社区LED显示屏信息发布申请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生社区LED显示屏使用管理办法及申请表.docx (17.4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