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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委】关于召开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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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推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联发〔2021〕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华中科技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团委、学生会研究,拟于2024年4月下旬召开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任务

1.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教育工作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传承学校70多年发展历程所蕴含的深刻启示,总结过去一年学生会的工作,研究推动今后全院学生会工作,激励我院青年学生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为学院建设贡献力量;

2.全面总结我院自第二十届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成果,并讨论制定今后我院学生会的工作任务;

3.听取、审议第二十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5.讨论决定其他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院学生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一)院学生代表资格条件

被选举出来的学生代表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我院在读全日制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院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学院第二十一次学代会拟定正式代表88名(约占本科生总数的9%)。根据我院的学生人数及考虑各年级实际情况,请各班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大一、大二每班确定2名代表候选人,大三、大四每班确定1名代表候选人;管院下属学生组织、社团(含兴趣队)各确定1名代表候选人;管院各年级学生会确定2名代表候选人。(其中,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

各年级学生会于4月12日前组织召开班长会,讨论确定各年级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于4月12日24:00前填写附件二上报,开展形式可参考附件一。

管理学院学生会根据各年级提交的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确定我院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学院团委、学院党委审批,产生参加学院第二十一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

三、征集提案工作及相关要求

提案是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以提案形式反映学生的愿望和要求,是提案者协助我院学生会更好的服务师生的重要形式和应尽义务。为认真贯彻落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教育工作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传承学校70多年发展历程所蕴含的深刻启示,现就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提案选题

选题是撰写高质量提案的基础。选题应从实际出发,聚焦涉及师生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各活动组要加强对组内提案的统筹力度,抓好集体提案的策划和个人提案的协商,优化提案方向和内容,避免选题重复和重复提案。

(二)开展调查研究

调研是提高提案质量的关键。提案人在撰写提案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渠道广泛收集群众的真知灼见。要集思广益,注重听取意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提案内容,增强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规范撰写提案

坚持“一事一案”,案由要主题鲜明,简明扼要,统一格式为“关于×××的提案”。提案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文字表述要严谨简洁清楚。每件提案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字数不超过1500字。

(四)统一提交渠道

从即日起,即可提交管理学院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为推动提案信息化建设。提案一律提交电子版本。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提案发至2986660341@qq.com。凡发到电子邮箱的提案,请注意查看是否收到回复,如2天内没有收到“提案已收到”的回复,请与相关负责人电话联系(联系人:李佳怡18125375365)。

五、第二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的组成

根据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新一届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拟设3人,主席团成员报名及审查已于2024年3月完成。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