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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贷资助】关于做好管理学院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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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各2021级本科生:

为切实做好2025届毕业生思想引领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坚持“四个服务”,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3〕11 号)》,特制定2025年管理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

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

管理学院2025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爱国主义思想坚定,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法治观念清晰,法治意识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6.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建设;

7.参评学年度,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二)申请优秀毕业生条件

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工作积极、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毕业生。参评毕业生应符合以下参评条件:

1.必备条件

(1)服从国家需要,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

(2)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

(3)大学期间加权平均成绩一般应位于专业前30%,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毕业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及以上标准(含免测);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之一,或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一;

(6)在校期间至少担任过一项学生工作职务或学生社团职务一学期以上。

2.破格条件

在校期间,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必备条件”中第(3)(4)(5)(6)条的限制。

(1)成功申报发明专利;

(2)获各类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刊物、外文期刊正刊发表学术论文(文学作品)或出版学术专著;

(4)获华中科技大学“五四青年奖章(个人)”“三好学生标兵”其中一项荣誉,或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个人荣誉称号。

三、评选流程

1.有意向参评人员结合评选要求自行递交评选材料至各班班长,综合材料后由各班级自行组织开展评选,评选过程需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各班班长需填写管理学院班级荣誉评审小组评选会记录表(参见附件1)。请各班级在班级群内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在2025年4月14日22:00之前将最终名单(参见附件2)及评选会记录表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交至年级学生会张欣彤(qq:1309445683)、林怡彤(qq:1841409613)处。

2.评选后由学生本人在4月15日23点之前登录“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并提出申请,网址http://xgxt.hust.edu.cn/xg/index,具体操作见附件3《优秀毕业生评选网上操作指南》,学生无需提交纸质档。

3.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开具优秀毕业生证明者,经院系核实后,凭借院系提供的申请材料(参见附件4)向学生工作部提出申请。学生工作部将依据申请材料开具优秀毕业生资格证明(参见附件5)。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学校或院系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2.如有疑问,请联系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桂老师87542454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附件5:华中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证明(参考模板).doc】

【附件4:华中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证明申请书(参考模板).doc】

【附件3:优秀毕业生评选网上操作指南.doc】

【附件2:管理学院xx班2025届优秀毕业生拟获评名单(参考模板).doc】

【附件1:管理学院班级荣誉评审小组评选会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