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管理学院党委本年度党员发展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发展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标准
(一)发展对象确定标准:
1、思想表现: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积极向组织靠拢,具有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强大信念和坚定信心。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2、学习态度:学习态度认真严谨,学业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
3、公益服务: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4、群众基础:在群众中有一定声望,支持率较高。
(二)一票否决标准:
在培养考察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1、受到校级、院级警告以上违纪处分;
2、在学术研究或其他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上学年有必修课程不及格。
二、党员发展指标分配原则:
1.平衡发展:除毕业年级和新生年级外,其他年级采取均衡比例发展;
2.严控质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严发展;
3.支部挂靠辅导和年级辅导员双负责制:支部挂靠辅导员指导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支部党员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年级辅导员对本年级党员发展做好把关和党员材料复审工作。
三、党员发展时间推进表
截止时间 |
工作阶段 |
工作内容 |
材料要求 |
5月18日 |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
1.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
填写附件1-《发展党员征求群众意见情况记录表》及附件2-《发展党员征求党员意见情况记录表》 |
2.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拟发展对象人选 |
5月22日 |
将拟发展名单报院党委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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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 |
支部为每位发展对象确定入党介绍人 |
入党申请人上交《个人自传》《政治审查函调材料》;支部填写《政治审查综合意见》 |
分党校线上开展发展对象培训班集中培训 |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
5月28日 |
预备党员的接收 |
支部委员会审查 |
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党支部对该同志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意见》 |
5月31日 |
党委预审,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 |
填写《基层党委预审意见》 |
6月1日 |
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
填写《入党志愿书》 |
6月3日 |
支部开展支部大会对是否接纳进入支部进行讨论 |
填写《支部大会通过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
6月6日 |
党委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 |
填写《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
6月8日 |
党委审批 |
填写《基层党委审批意见》 |
6月10日 |
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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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