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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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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与评估流程

  • 发布日期:2013-10-11
  • 点击数:

  


1、 教学办将学校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发各系(12月)

2、 发放毕业设计任务书及课题报审表到各系(寒假前)

3、 各系将本专业毕业设计课题安排表报教学办,教学办报校教务处审核(次年2月)

4、 将教务处发放的学生、教师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的各种资料、材料发各系(2月-3月)

5、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三个环节进行检查:开题报告(23月)、中期检查(期中教学检查)、答辩(6月下旬)

6、 毕业设计结束后,各系将毕业设计总结及成绩提交教学办(6月下旬)

7、 教学办将毕业设计总结及成绩交教务处抽查,教务处反馈抽查学生名单(9月)

8、 提交毕业设计评估材料,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10月-11月)

教务处对各院系的毕业设计(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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