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1、 学校发文公布教材建设的原则、重点及立项要求(9月中旬)
2、 教学办发通知到各系组织教师申报(表格等材料从学校教务处网上下载)
3、 教学办将申报的教材立项项目及有关材料汇总交教务处教研科(10月上旬)
4、 教务处对院系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进行形式审查
5、 校教学委员会委员与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进行无记名投票(10月中旬)
6、 学校发文公布评审结果(10月中旬)
7、 教务处对立项教材划拨启动经费(10月下旬)
管理学院EMBA“乡村振兴公益基金”捐赠仪式暨2026年“认领一棵桃树”消费帮扶启动仪式举行
管理学院王红卫教授团队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核心课题
新加坡管理大学代表团来访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杨治教授专著荣获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管理学院赴上海交通大学走访调研
管理学院组织教职工观看电影《花儿为什么这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