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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年终财务结算工作重要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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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12-06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财务处要求,为做好学校2005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重要事项转载如下:
一、今年校财务处支付截止时间为12月23日,12月24日以后原则上不再办理各项大额款项的支付。
截止日期后的所有的科研经费收入、其他各类服务等费用均计入下一年度的结算分配。
二、12月29日至明年1月1日,校财务处不再收取其他银行开出的支票或汇票。如果教职工在这一期
间内以支票或汇票形式取得的教学、科研以及其他收入,务必将支票或汇票直接送到付款单位的开
户银行进账。
三、大力清理、催报各类暂付款。财务处将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各类暂付款在规
定时间内未报销或偿还、又无正当理由的,财务部门将暂停对相关经费项目的再借款,同时缓发借
款人校内津贴,直到暂付款全部报销为止。各有关人员原则上应对2003年以前的暂付款清理完毕。
四、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MBA教育中心、EMBA教育中心等与学生工作有关的部
门要大力协助催缴学生欠交的学费及住宿费。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0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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