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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二OO五年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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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3-3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鄂科通字[2005]51号文《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湖北省科学技
术奖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抓紧时间认真组织申报。
  一、申报项目:
  1、自然科学奖: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作为学术著作出版一年以
上,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先进性、创造性和科学意义。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如署有国外
的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由该单位出具的有关知识产权属于作者的证明,否则不能作为推荐材料的内
容进行申报。
  2、技术发明奖:应是已获发明专利、应用于生产实践一年以上且取得2002年以来省科技
成果登记号的项目。应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3、科技进步奖:应是取得2002年以来的省科技成果登记号的且应用于实践一年以上的科
技成果(部分获2002年前成果登记号,但目前不失其先进性且转化应用很好的项目,经湖北省
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同意后,也可申报)。其中,软科学研究成果应评审一年以上,并已经应
(引)用产生良好社会效益。(软科学研究成果的申报范围是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学科等)
  4、成果推广奖:必须推广和应用一年以上,并经过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已获省级以上其它
类科技奖励的项目,获奖以后又进行了大规模推广应用,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
获奖满两年后,也可申报成果推广奖。
  上述四项中所提到的时间,均以2005年4月20日为截止日计算。
  二、申报材料:
  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26份,附件材料4套,其中含推荐书及附件材料均盖有红章原件
的全套材料一套(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生产许可证等提供复印件);推荐书录入软盘一张(或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tdh@263.net,在标题栏上填写项目名称)。软盘请务必进行测试后报送。
  三、注意事项:
  1.各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必须在推荐书上联合盖章。
  2.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额:
(1)自然科学奖一般不超过5人。申报综合重大自然科学发现时人数超过规定的,应在推
荐书上提出充分理由;
(2)技术发明奖一般不超过6人。申报综合重大技术发明时人数超过规定的,应在推荐书
上提出充分理由;
(3)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一般不超过15人、二等奖一般不超过10人、三等奖一般不超过
7人。特殊情况下,人数按完成单位数乘以二来确定,但最多不超过15人;
(4)成果推广奖一等奖一般不超过20人、二等奖一般不超过14人、三等奖一般不超过
8人。特殊情况下,人数按完成单位数乘以二来确定,但最多不超过20人。
(5)填写单位名称时一定要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的全称,完成人的姓名一定要准确无误。
  3.推荐书各栏必须按填写说明的要求详细填写。应用证明必须按推荐书上的规定的格式填
写,并加盖财务章和单位公章。
  4.推荐书填写好后,草拟“完成单位审查意见”经院(系)领导审查签字,于四月十日前送
科技处审查后,再行打印、装订。
  5.申报院(系)必须报送《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2份,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报
送由申报院(系)填写的《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形式审查表》2份。
  6.凡推荐湖北省奖的项目,在学科、专业组初评时请主要完成人到会答辩(答辩时间安排届
时在科技处网页查阅)。初评为一等奖的项目,复评时也进行答辩。
  7.为鼓励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已获专利的成果在评审时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的
原则。省科技奖为了既发挥鼓励对湖北经济和科技做贡献的引导作用,又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尊重知
识尊重人才的大政方针,在继续鼓励优秀科技成果在湖北应用外,对在省内应用不够而在省外应用
很好、影响很大的重大科技成果以同样的标准进行评审,但对获奖的项目只颁发证书不发奖金。
  8.《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录入系统(修订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形式
审查表》、《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填写说明,请在校园网上学校科技处网页里下载。
  9.截止日期:申报材料、软盘、汇总表和形式审查表于四月十五日前交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
果办公室,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科 技 处
二OO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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