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校人〔2015〕1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以遴选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期);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科研成果突出;
4.研修计划切实可行,研修合作院校应瞄准“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位或所在学科居于该领域世界领先地位的大学或科研机构,研修导师应为本领域知名学者。可连续研修2年。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通过本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请表》,准备三篇代表作。
2.院系推荐:院系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查,要对思想政治与师德表现情况提出明确意见, 并出具推荐报告。各院系推荐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1名。
3.学校审批。学校审批并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三、材料提交
1.申请表及推荐报告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三篇代表作提交电子版。
2.申请材料请9月30日前报人事处教师办。
3.相关文件及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聂红波 87543610 niehongbo@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