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学校现已启动2017年职员空岗聘任工作。本次职员空岗聘任工作按照《华中科技大学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校人[2017]24号)及《关于全面实施事业职员制度的通知》精神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工作时间安排
1、2018年2月28日以前,个人提出申请,提交《华中科技大学职员聘任申请表》(附表1)至党政办;
2、2018年3月8日前学院评审(申报五级职员述职);
3、2015年3月9-13日学院公示聘任人选,并接受申诉。根据学校规定“申诉人必须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向指定工作人员递交书名书面材料,否则无效”;接受申诉地点:学院525办公室 接待人:金凌志 联系电话:87556466)
4、2018年3月16日前向人事处上报有关信息。
二、需提交的表格材料
1、申请人提交《华中科技大学职员聘任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提交学历学位证明及满足相关条件的佐证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待学校审核完毕后归还本人)。
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已获聘的教育职员可参照附表1《教育职员职级与事业职员对应情况一览表》申报相应岗位。
2、由于五级、六级职员空岗有限,请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五级职员的人员择优推荐,各单位推荐六级职员的人数为符合相应申报条件人数的一半,推荐办法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任职年限按实足年月计算。计算任职年限、年龄、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附表:
1、《华中科技大学职员聘任申请表》
2、《教育职员职级与事业职员对应情况一览表》
管理学院党政办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