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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职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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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23 点击数:

学院各单位:

 

学校现已启动2017年职员空岗聘任工作。本次职员空岗聘任工作按照《华中科技大学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校人[2017]24号)及《关于全面实施事业职员制度的通知》精神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工作时间安排

 

12018228日以前,个人提出申请,提交《华中科技大学职员聘任申请表》(附表1)至党政办;

 

2201838日前学院评审(申报五级职员述职);

 

3201539-13日学院公示聘任人选,并接受申诉。根据学校规定“申诉人必须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向指定工作人员递交书名书面材料,否则无效”;接受申诉地点:学院525办公室 接待人:金凌志 联系电话:87556466

 

42018316日前向人事处上报有关信息。

 

二、需提交的表格材料

 

1、申请人提交《华中科技大学职员聘任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提交学历学位证明及满足相关条件的佐证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待学校审核完毕后归还本人)。

 

 

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已获聘的教育职员可参照附表1《教育职员职级与事业职员对应情况一览表》申报相应岗位。

 

2、由于五级、六级职员空岗有限,请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五级职员的人员择优推荐,各单位推荐六级职员的人数为符合相应申报条件人数的一半,推荐办法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任职年限按实足年月计算。计算任职年限、年龄、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171231日。

 

 

附表:

1、《华中科技大学职员聘任申请表》

2、《教育职员职级与事业职员对应情况一览表》

 

 

 

 

 

管理学院党政办

 

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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