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75号)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2018年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应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严谨求实学风,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在推动创新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突出作用,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等;
2. 在自然科学领域,在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发展潜力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是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或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3. 在工程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成果,创造性地解决技术或管理难题,是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省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4. 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理论研究取得突出成绩,是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排名第一);或在教育领域成就突出,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以上奖励。
二、支持条件
对2018年度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在2年培养期内,每人每年资助3万元,主要用于工程人选的科研活动。已入选国家各类人才计划人选,不重复享受该项资助。
三、选拔推荐办法和要求
1.根据通知要求,2018年选拔推荐工作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控制指标共1名,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人。
2.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和标准推荐人选,把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涉密情况的审核。
3.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遴选出上报省人社厅的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1. 申报材料包括单位推荐报告、《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附件材料。
2. 推荐报告内容应包括人选基本情况、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以及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密情况的审核意见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和《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1份,上述材料需经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
3. 附件材料主要为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各种证明材料、职称证明、获奖证书、代表论著、论文前三页等复印件一份。
4. 上述材料请于2018年11月8日前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南三楼522),电子版请发送至yujia@hust.edu.cn。
联 系 人:喻佳、刘婧婧
联系电话:87556046、87559204
电子邮件:yujia@hust.edu.cn
附件:1、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2、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