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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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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1-08 点击数:


全院各单位:

根据校发《关于做好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管理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办法》(院发[2017]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对2018年个人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

全体教职工,其中中层干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考核。

二、专任教师考核程序及工作安排:

(一)专任教师考核程序:

1、个人书面总结,填写《专任教师二〇一八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交本系秘书处。

2、教师述职:根据学院考核通知要求,学校将派巡视组来学院现场检查教师述职会,因此学院将教师述职会统一安排在2019115日下午2:30开始,地点在各系会议室,请各系做好组织工作。述职具体要求如下:

①述职的组织工作由各系主任和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工作,全体教师面向本系教师进行个人年度工作述职。因故不能参加述职会的教师需要请他人在会上代为述职。

②述职内容应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表现、教学业绩、科研业绩、社会服务等工作。

③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首要内容,党支部书记和系主任一起对教师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评价并给出考核等次;对照《管理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办法》(院发[2017]15号文)教师年度考核结果给出推荐意见

④系支部书记和系主任汇总本系教师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在考核登记表上签署考核意见后集中在2019222日下午下班前向学院党委上报本系全体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3、教学、科研工作量、社会服务工作统计:教学、科研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在学院考核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社会服务工作由教师本人在学院考核系统中录入信息。

4、符合“评优”条件名单及“负面清单”名单:

各职能部门根据《管理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办法》(院发[2019]15)号文规定内容整理出符合评优标准的教师名单以及“负面清单”,其中“负面清单”包括考核文件中的不合格课堂和考核文件中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填写《年度考核符合“评优”条件人员登记表》以及《年度考核“负面清单”情况表》,纸质版经系或科室负责人签名后交党政办426室,电子版发送至glxydwrs@hust.edu.cn

6、确定考核等级: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职能部门统计的数据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考核等级。

7、公布考核结果。

8、向学校上报考核结果。

9、对不合格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注:经学院认定可以免于年度考核的人员一般考核结果认定为合格。

二、行政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1、个人总结:

学校在编人员填写《管理人员二〇一八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工作计划表》(附件2),院聘人员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劳务用工人员年度考核表》(附件3),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在个人考核表上签署意见,2019222日之前以科室为单位将表格交至学院党政办426室。

2、考核程序:

①科室内述职: 2019115日下午2:30开始科室负责人组织本科室成员述职。述职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岗位履职实绩、廉洁自律情况等。

②科室负责人代表科室在行政科室工作述职大会上述职。

3、考核等级确定: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行政科室考核投票表》确定“优秀科室”,“优秀科室”的科室负责人确定为优秀个人,对于评价较差的科室及个人进行认定。

4、公布考核结果。

5、向学校上报考核结果。

6、对基本合格及以下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三、学院述职大会:

①学院召开述职大会暨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会。会上领导班子成员、系主任、系支部书记面向全体在职教职工进行述职。时间:2019117日上午8:30地点206室。

②学院召开行政科室工作述职大会,科室负责面向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系正副主任、系支部书记、行政科室主任、学院各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进行述职。时间:2019117日下午14:30,地点206室。

四、考核结果及奖惩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向学校推荐的年度考核结果优秀者不超过学院在编总人数的15%,如评审结果超出15%,则由学院研究决定向学校推荐的优秀人员,其他优秀人员为院年度考核优秀个人。

五、所有考核材料一律使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附件:

1、《专任教师二〇一八年度考核登记表》

2、《管理人员二〇一八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工作计划表》

3、《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劳务用工人员年度考核表》





管理学院党委

2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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