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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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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6-07 点击数:

我校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北省科协《关于开展“2016年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工作的通知》文件(http://www.hbkx.org.cn/index.html),校科协将组织申报我校2016年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资助标准(全省计划总人数50名)

1A类: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20名,每人资助不超过1万元。

2B类:出国(境)研修(指赴有关国际组织、知名机构或著名跨国公司等学习先进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国际惯例,开展联合科技攻关研究,承担研发项目等,一般出国(境)时间要求在3个月以上)30名,每人不超过3万元。

二、申报范围

1、我校理、工、医科类学院的年轻教师。

2、每个学院限推荐1人申报(A类或B类任选一)。

3、往年已获得过省晨光计划资助者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遵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强烈的事业心积极投身我国科学技术及产业化事业发展建设,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周岁。

3、在科技领域或产业化方向有创新性成果或优秀业绩,在国内、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并有明显的创新创业潜力,得到所在单位和同行专家认可。

4、应邀在本年度或下一年度内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海外研修。

5、具有博士学位。

四、申报程序

1、各学院遴选本单位申报者,由校科协负责推荐报送湖北省科协国际部。校科协受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624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报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关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会议邀请函、论文录用函、论文摘要、访问(学)邀请函及人员派出单位的同意函及相关业绩材料。凡英文件(会议邀请函、论文录用函、论文摘要、访问邀请函)须提交中文翻译件。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四、注意事项

1、如申报者最终入选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在结束出国(境)外的国际学术会议或海外研修后,须向校科协提交学术交流活动总结、照片及出国(境)签证复印件,并填报《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2、如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入选者未能实施所申报的出国(境)外学术交流活动,须将资助款项退回。

3、晨光计划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接受审计和财政监督。

联系人:王柔电话:87556345

地址: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校科协综合办(2)(档案馆四楼)

邮编:430074

Email1043629652 @qq.com wr7087@sina.com


附件:

1晨光计划申报表-A类.doc

2晨光计划申报表-B类.doc

32016年晨光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华中科技大学科协

20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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