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省政府核心智库建设,充分调动社会智力资源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促进湖北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表彰工作的通知》(鄂办发电[2018]9号)、《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申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计划的复函》(鄂评组办函[2018]3号),开展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和发展研究奖(发展研究类,即“湖北发展研究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咨询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等策论性研究成果,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划等文件不属申报范围。
2、研究成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对促进湖北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具有理论指导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
3、研究成果被同级或上级党委、政府采纳应用,对推动湖北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有明显作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有书面证明材料);研究成果虽未被同级或上级党委、政府采纳应用,但经专家评审认为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须有专家评审鉴定书面材料)。
4、申报成果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其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名次排列无异议。
5、申报成果的产生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6、已经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级奖励以及本次已申报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7、各级党政领导的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活动。
二、申报要求
1、我校限报5项,第一作者限报1项成果。
2、受理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至9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1、《湖北发展研究奖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要双章双签。(见附件)
2、申报成果原件。如申报成果超过10000字则应提供10000字以内的成果择要;
3、成果应用证明或专家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必须是通过省级主管部门或省政府咨询委员会主持的专家评审会所作的评审或鉴定意见)。
以上申报材料必须提供纸介质合订本一式五份,另单独提供10000字以内的成果择要单行本和电子介质(DVD光盘)一份同时报送,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以上申报材料由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于9月27日前交至文科处,电子版以“申报者姓名+湖北发展研究奖”命名发送至95196153@qq.com.
联系人: 孟静、张哲
联系电话:87543215
人文社科处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