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18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协发组字〔2018〕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妇联,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高等学校和中央企业科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激发广大女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传承、弘扬中国科学家精神,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贡献智慧和力量,2018年将继续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18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五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2.在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特别注重推荐创新团队中的领军人才;
3.不超过45周岁(197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科技工作者;
4.评选范围不含工程技术领域及涉密领域。
(二)奖励人数
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其中至少1名在西部地区工作。
(三)组织推荐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妇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妇联可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3-5名;
2.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1-2名;
3.各有关高校科协和中央企业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1-2名。
上述推荐渠道不得推荐军队系统候选人,军队系统候选人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推荐;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候选人由有关机构推荐。
(四)专家提名
1.提名专家范围
(1)中国科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3)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历届获奖者(不包括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入选者)。
2.提名条件
提名专家不超过65周岁,院士可以放宽至70周岁。
3.提名规则
3名提名专家可联合提名本学科专业(一级学科)范围内第十五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1名。
4.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向中国科协正式提名前,提名专家应征得候选人及其工作单位同意;
(3)提名专家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二、2018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2.从事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研究工作,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不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支持人数
本次支持人数不超过5名。择优推荐参加“世界最具潜力女科学家”项目评选;符合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条件的入选者可推荐至该项目。
(三)组织推荐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妇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妇联可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2-3名;
2.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1-2名;
3.各有关高校科协和中央企业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1名。
上述推荐渠道不得推荐军队系统候选人,军队系统候选人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推荐;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候选人由有关机构推荐。
(四)专家提名
1.提名专家范围
(1)中国科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3)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历届获奖者(不包括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入选者)。
2.提名条件
提名专家不超过65周岁,院士可以放宽至70周岁。
3.提名规则
3名提名专家可联合提名本学科专业(一级学科)范围内2018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1名。
4.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向中国科协正式提名前,提名专家应征得候选人及其工作单位同意;
(3)提名专家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每位被推荐人需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不得同时参评两个项目。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三)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人选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以及西部地区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成果贡献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人;未来女科学家计划推荐人选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网络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非学术任(兼)职、非科技类奖项不得填入推荐表相关栏目。电子版材料与相应的纸质版材料须保持一致。
(五)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填报不实和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并记录在案。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报送材料要求
组织推荐须报送推荐工作材料和候选人材料,专家提名须报送候选人材料。
(一)推荐工作材料
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pjjlc@cast.org.cn。
(二)候选人材料
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
1.电子材料
电子材料通过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nkxjj.cast.org.cn)报送。请各推荐单位用分配的“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按照要求组织候选人用“候选人注册密码”注册并登录后进行网络填报,填报中注意选择拟推荐的类别。“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候选人注册码”另行发送。网络填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书面材料
(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4份,请勿另附封面。使用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将电子材料填报成功后,须在该系统打印《推荐表》。
(2)附件材料1套,包括代表性论文(不超过3篇)、主要科技成果目录以及被引用情况、技术鉴定、知识产权、技术应用、所获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专著(不超过1本)可另附。
(3)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3.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书面材料
(1)《2018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4份,请勿另附封面。使用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将电子材料填报成功后,须在该系统打印《推荐表》。
(2)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在站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3)候选人所在单位(学校)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三)专家提名报送材料要求
提名专家须在本人提名的候选人推荐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及本人签字。提名专家开展提名工作前可与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获取系统用户名、密码。
(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以接收时间为准。
(五)材料接收单位
网上系统填报指导及材料接收工作委托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
五、联系方式
(一)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 系 人:马文斌 宫 飞
联系电话:(010)68578091 68526144
(二)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
1.材料报送
联 系 人:高文洋 岳文彬
联系电话:(010)62165291 6858662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中国科协综合业务楼西侧604室(10081)
电子邮箱:pjjlc@cast.org.cn
2.技术支持
联 系 人:伍 松
联系电话:(010)61137666-273(分机)
附件: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2.2018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doc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