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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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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24 点击数:

    各院系及项目申请人: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设立17个指南方向,支持与14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项目任务数160~162项左右,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具体国别/地区如下:

    1.1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政府间合作项目

    2.0中国和日本理化学研究所(RIKEN)联合资助项目

    1.2中国和欧盟研究创新旗舰合作计划项目

    2.1中国和缅甸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1.3中国和欧盟科技创新合作联合资助机制其他类研究创新合作项目

    2.2中国和克罗地亚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项目

    1.4中国和瑞典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2.3中国和马耳他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1.5中国和挪威能源科研创新中心合作项目

    2.4国际能源署(IEA)合作项目

    1.6中国和挪威数字化领域合作项目

    2.5内地与香港联合资助研发项目

    1.7中国和奥地利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2.6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

    1.8中国和韩国政府间大型产学研联合研究项目

    2.7大陆与台湾联合资助研发项目

    1.9中国和韩国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123号)要求,为做好项目组织推荐与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不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二、申请资格要求

    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申报人员需符合通知/指南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三、材料报送

    1.各申报团队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请认真阅读总体通知要求和专项指南,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严格遵守时间节点。

    2.为进一步做好下一步的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和各位老师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究专项指南。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申报意向汇总表(见附件2)于5月10日之前提交院系科研秘书并由院系反馈至科发院。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请联系科发院国际合作办公室。合作协议请从学校智慧华中大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3.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95158:0061216: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校内联系人

    联系人:刘荣 易宪 电话:027-87558293 邮箱:rdo@hust.edu.cn

    联系地址:南三楼111室

    附件1:申报指南

    附件2:申报意向汇总表

    附件3:预申报书格式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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