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科协函[2013]13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直属基层科协,各级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省科协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科协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推进国家级科技思想库湖北分库建设试点工作,按照《中国科协关于加强决策咨询工作 推进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根据《湖北省科协科技工作者建议征集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优秀科技工作者建议征集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主题及内容
围绕党的十八大、2012年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广大科技工作者自身的工作和专业领域实际,以科技创新助力实现“中国梦”,助推“富强湖北、创新湖北、法治湖北、文明湖北、幸福湖北”建设为主题,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集对象
1.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直属基层科协,各级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省科协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所联系服务的科技工作者;
2.省内其他科技工作者、在境外工作的湖北籍科技工作者(含港澳台地区从事科研和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士)、在鄂外籍专家;
3.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征集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无重大原则性错误;
2.围绕征集主题,突出问题导向;
3.坚持科技相关,紧紧围绕主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4.按照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建议三部分撰写,写作用语规范;
5.调查方法科学规范、引证资料准确翔实,所提对策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6.一事一文,建议的内容要具有针对性、科学性、超前性、可操作性、时效性。每篇建议正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可附相关研究报告、资料、数据等,所用资料无知识产权争议,1000字以上的建议正文前须有2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
7.建议征集采取实名制,科技工作者提交建议时,应一并提交《湖北省科协科技工作者建议信息表》(见附件1)。
8.所提交建议应为2012年10月8日—2013年10月8日期间完成的成果。
四、征集、评选工作流程
1.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直属基层科协,各级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省科协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可通过自办刊物、网站等转发本通知,或提供联系方式,组织所联系服务的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
2.省内其他科技工作者、在境外工作的湖北籍科技工作者(含港澳台地区从事科研和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士)、在鄂外籍专家;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科技工作者可就近通过所在地科协组织、全省学会或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提交建议,也可通过湖北省科协“国家级科技思想库湖北科协决策咨询工作平台”的“科技工作者建议征集”栏(http://202.110.187.147)或本通知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湖北省科协宣传部投稿。
3.通过市州科协、全省学会或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提交建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使用。
4.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调研宣传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科技工作者建议的收集、汇总、审核、推荐工作;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各高校科协、直属基层科协办公室(秘书处),各级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联系人自行负责本学会本领域科技工作者建议的收集、汇总、审核、推荐工作。
5.各单位须在对所推荐建议的政治方向、学术质量等严格把关的基础上,认真填写《科技工作者建议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所推荐的科技工作者建议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3份寄至湖北省科协宣传部,信封上注明“科技工作者建议征集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至hbskxxcb@126.com。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8日,以邮戳为准,逾期当年不予受理。
6.优秀建议的使用与奖励方式依据《湖北省科协科技工作者建议征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按照征集建议总篇数约30%的比例设奖,奖金标准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如建议质量达不到要求,宁缺毋滥。根据征集工作的实际组织情况及提交建议的数量和质量,设立若干优秀组织奖,奖金标准为优秀组织单位3000元,优秀组织工作者500元。
7.湖北省科协宣传部、学会部组织专家对推荐报送的科技工作者建议进行评选,并公开发布评选结果。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 腾
电 话:027-87823783 15827061394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9号湖北省科协宣传部
邮政编码:430070
电子信箱: hbskxxcb@126.com
附件:
1.湖北省科协科技工作者建议信息表
2.科技工作者建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