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室)委托任务旨在保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探索和研究科学基金管理实践中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提高管理创新能力,为科学基金管理决策提供参考。局(室)委托任务每年度分批发布指南及受理申请,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原则择优遴选。
现公布2013年度第一批局(室)委托任务的项目指南(见附件)。
一、申请条件
局(室)委托任务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3年期以上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者在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从事科学基金管理相关工作。
3. 熟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项目管理办法,对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有比较深刻的理解。
二、限项规定
申请或参与申请本类项目不纳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范围。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通知和项目指南,不符合通知和项目指南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 项目资助额度见项目指南(附件部分)。
3. 资助期限:2013年10月-2014年12月。
4. 项目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局、室软课题及委托任务”,申请代码选择J0202。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建议用双面打印),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3)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5.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1)应在2013年7月19日16时前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并报送经依托单位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2份。
(2)报送申请书时,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
(3)应通过ISIS系统对申请书确认。
6. 本项目申请报送日期为:2013年7月15日-2013年7月19日16时。由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申请材料(联系电话:010-62328591)。
7. 依托单位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报送或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速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局(室)委托任务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咨询电话:010-62328410 联系人:李铭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