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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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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4-12 点击数:

全校各院系: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和湖北省科协联合文件(鄂科协发[2013]3号)精神,2013年“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了,具体办法详见附件。为了做好我校“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强烈的事业心。
2、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3、在学术领域有重要的发现或有创新性学术成果,在科研领域内取得显著成绩,在国内、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并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得到所在单位和同行专家认可。
4、应邀在本年度或下一年度内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5、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含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医师、副研究员等)。
二、国际交流范围
1、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培训,一般不超过一年(每人资助仅限一次)。
2、出国(境)参加由境外学术团体主办,与会者来自三个以上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学术会议。会议学科等级必须为二级以上(包括二级)学科。
3、国际学术交流内容是学科发展前沿和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或高新技术学科领域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实际要求。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请资助者按要求填写《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相应的申报资料,提供有关国(境)外学术交流的邀请函及相关业绩材料。
2、加入省级学会的会员通过所在学会申报,没有加入省级学会的人员可通过校科协进行申报。
3、《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请表》中的每一项均需填写完整,并经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2013年7月5日前,向校科协提交《湖北省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华中科技大学科协 王柔
联系电话:87543051
电子邮箱:wr7087@sina.com
华中科技大学科协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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