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将2009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总结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你校负责博士点基金结题工作的管理人员通知2009年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负责人在博士点基金结题系统(http://211.68.23.117/bsdjt,无需登录)“最新发布”栏目下载《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以下简称《工作总结》)结题模板。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生成的数据文件(命名方式为:课题编号.dat)交给博士点基金结题工作管理人员。
2、管理人员登录博士点基金结题系统(网址http://211.68.23.117/bsdjt,用户名及密码与2012年博士点基金申报系统的相同,如忘记密码可在登录页面找回密码),上传课题负责人提供的数据文件(命名方式为:课题编号.dat)到基金结题系统,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中完成《工作总结》的提交。
3、所有符合结题要求的《工作总结》提交后在“打印结题清单”栏目中打印《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结题清单》。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工作总结》打印一份并按填写要求完成签章(签名)后交给博士点基金结题管理人员,由你校学术委员会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签署评审意见。
4、请你校将每个资助课题《工作总结》中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向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财务决算表》由课题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签章后,一式一份加盖学校公章,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同时报送加盖学校公章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结题清单》一式两份。
5、根据《关于组织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论文稿件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04]19号)的要求和课题申报承诺,在研课题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网站(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发布2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在《中国科技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网址为http://journal.paper.edu.cn)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
6、对因故未能完成的2009年度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申请延期结题,你校相关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由我“中心”审批后备案。
如有问题请与我“中心”基金处联系。
联 系 人:刘昕民 张剑飞
联系电话:(010)62514684
电子邮件: jijin@cutech.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
邮 编:100080
请获得2009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博导类、新教师基金)的课题组负责人于2013年3月1日前将《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校验加锁后打印一份)、发表的论文一份、《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向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财务决算表》(课题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必须提前签字)一式两份报送到我处,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刘蕾
联系电话:027-87558293
电子邮箱:kfyhbs@hust.edu.cn
纵向研究与国际合作处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