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系、学会:
2011年是省科协实施“科技创新源泉工程”的第一年。为进一步做好以提升学会服务能力为主要目标的“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各项工作,根据省科协党组和领导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印发2012年修订后的“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创新示范学会奖励实施办法、创新创业人才奖励实施办法。
校科协现根据省科协的通知精神要求,组织申报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创新示范学会及创新创业人才。请各院系、学会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奖励实施办法,按照要求组织好申报工作。
一、 报送时间
1、8月20日前,填报《湖北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创新示范学会申报表》(附相关成果资料)等一式6份,另需准备5分钟左右的多媒体汇报课件,纸质材料盖章后报送至校科协,并将电子版发送至:ouling@mail.hust.edu.cn
2、7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湖北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以及创新成果材料、代表性的科技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共一式6份,连同候选人1寸登记彩照1张,经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盖章后,报送至校科协,并将电子版文档发至邮箱: ouling@mail.hust.edu.cn
二、联系人 欧玲
三、联系电话 13647212669
附:1、《湖北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创新示范学会申报表》
2、《湖北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
3、湖北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创新示范学会奖励实施办法
4、湖北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创新创业人才奖励实施办法
校科协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