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周期为2年。完成研究任务后,项目责任人须及时向文科处提出结项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结项: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中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①著作类成果正式出版;
②论文类成果至少要公开发表1篇以上,其中前沿探索项目需在《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规定的B类期刊发表,基地项目、青年项目、专项任务项目需在《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规定的D类期刊发表;
③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有省部级领导批示或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或《教育部专家建议》完全采纳。
④软件类成果需有应用单位证明。
3、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4、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