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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关于做好全校本科生出游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2 点击数:

以下通知由校学生工作处发出:

各院系:
近年来,各高校因学生出游造成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现就学生出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教育
学生外出游玩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请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学生出游的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各种防范工作,切实加强春季学生出游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议院系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以“出游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1、注意出行安全
注意交通安全,不坐非法运营车辆;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止被盗;提高警惕,与陌生人交流要慎重,不要将个人信息、学校和家庭等相关信息告诉陌生人,以防上当受骗;外出时注意远离危险,尽量结伴而行,不要单独出行。
2、合理安排出游
注意选择合适的出游地点,安排好出游时间,不能耽误正常的学习时间。提醒学生不要去未经开发的野外,不要爬野山。周末出游要尽早回校,不要深夜在外逗留。学生外出前应做好应急处理方案,上报院系学工组,保持与辅导员和家长的联络通畅。
3、严格要求自己
外出期间,要了解当地治安情况及风俗习惯,自觉遵守旅游景点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自我防护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遇到意外应妥善处理,并及时和学校、家人联系;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利益,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
4、关注自身健康
出行在外,一定要注意身体状况,注意饮食卫生,作息规律,保证睡眠时间。携带一些必备的药品、外出装备和行李。如遭遇疾病或意外受伤,应在同伴陪同下及时就医。
二、严格管理,加强落实
学校不组织、不提倡任何形式的集体出游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旅游。
1、严禁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会、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及学生个人等组织或个人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组织在校学生集体旅游。
2、凡在武汉市内组织的集体活动必须向院系学工组报告,经院系审批。


学生工作处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