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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 管理学院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15 点击数:

管理学院关于评选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

通 知

全院各学生党支部: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教育部党组精神,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下,自2010年4月以来,我学生党支部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从而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动力和保证。

为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激励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进一步发挥党员同志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60周年校庆,根据校党〔2012〕40号文件《关于评选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参选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围绕学校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师生需求,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在公开承诺党建创新党员亮牌岗位奉献服务师生典型宣传等活动中,党支部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

2.注重改进和创新党支部工作方式。注重调查研究支部工作,积极探索支部工作新形式;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积极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舍导制”、“党员帮扶”、“支部结对共建”等方面的工作积极而有成效。

3.重视党的组织发展工作。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坚持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程序,积极慎重发展党员,落实党员发展的质量保证机制。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无明显失误,吸收党员质量高,党员全面发展,成绩突出,堪称楷模。

4.严格组织生活,规范党内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的新办法。党支部成员紧密团结,共同进步,党支部对党员号召力强,支部成员组织纪律观念强。

5.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无党员违纪现象。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

6.党支部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向社会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努力成为学习榜样。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成才意识,发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创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勇于面对困难和挫折,勤奋进取,艰苦奋斗,自立自强,争做成才表率,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3、带头服务同学。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关心爱护同学,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及时反映同学正当利益诉求。积极参与“党员帮扶”活动,对帮扶对象倾尽帮助,成效好。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5、头弘扬正气。牢固树立祖国和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热爱学校,维护学校声誉,积极为学校争光;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作斗争。

二、评选程序

(一)申报

有意愿申报的支部和党员填报《华中科技大学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支部”登记表》(附件1)和《华中科技大学2010—2012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附件2),并于5月17日中午12点前交给各年级辅导员。

(二)评审

申报材料汇总后,由管理学院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对各支部和学生党员的申报表集中初评,评选一定数额的符合条件的评选对象进入公开答辩环节。

(三)答辩

以评选对象通过PPT演讲的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5月18日组织公开答辩,评选出一批“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并推荐一个学生党支部和四名学生党员参加全校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审批。评审委员会答辩评选的结果上报总支审批。

(五)公示。院党总支在学院网站上对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7-87542454
电子邮箱:liubglxy@hust.edu.cn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支部”登记表》

2.《华中科技大学2010—2012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文件类型: .doc 附表.doc (23.00 KB)

管理学院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五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