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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事务】关于开展华中科技大学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先进个人和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0 点击数:


管理学院各本科年级:

2017-2018学年度“先进个人和优良学风班”的评优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请各年级按照学校文件《华中科技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17】9号)》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2011】11号)》,严格把关,细致评审,认真完成评优工作。

2、各年级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优工作。

(1)在评选结束后,学院负责向全体学生公示评优结果,公示期为五天。

(2)学院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年级组织公示通过的学生填写校三好、校优干登记表(表格模板参见附件1),各年级辅导员于9月26日中午12:00前收齐。

3、校“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不需要通过网上系统申报,请各年级辅导员于9月26日中午12;00前收齐纸质及电子版材料。

4、校“优良学风班”评选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网址:https://ehall.hust.edu.cn/,在首页搜索栏输入“优良学风班”进行查找。请申报班级的班长登录系统进行申请,其他学生请勿重复申请,相关评优材料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8日中午12点。

二、上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校三好学生标兵申优材料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三好学生标兵”评选的通知》。

2、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优材料及要求

(1)请各年级将评优名单(三好、优干、优良学风班和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的名单)汇总为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文件模板参见附件2),名单中涉及到的院名和专业班级名请用全称表示。

(2)加盖院(系)公章的校三好、校优干登记表纸质版(表格模板参见附件3),纸质版《登记表》与《评优名单》上的名单顺序应保持一致。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直接获得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参评“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可不受党校结业比例这一条件的约束,其他评选条件未变更。

2、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我院各40个。

3、校“三好学生标兵”评选要求请查看附件1:《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三好学生标兵”评选的通知》。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