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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管理学院2012——2013学年度硕士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04 点击数:

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院字【200703号文件《管理学院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的精神,我院将进行学业奖学金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和副院长任副组长,研工组组长、研究生教学管理科主任以及导师代表(2名)为组员。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学金的全面管理,指导检查奖学金的评定和落实情况。
2、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工作由院研究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各班成立奖学金事务工作小组,负责奖学金评定的具体事务。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班长任副组长,班委会和学生代表(2名)为组员。
二、参评对象
评定对象为2011级、2010级硕士。委托培养生、联合培养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定向培养生必须用全额奖学金资助,指标单列。
三、评定条件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受到党、团或校纪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3、延期毕业的学生;
4、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5、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
6、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及活动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8、在前一学年有课程不及格者(由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决定参评课程科目);
9、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四、评定办法:见《管理学院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2012-2013学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说明》。
五、评定流程:
1、研究生到院学生动态或班级群邮件下载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于75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班长处;
2、各班奖学金事务工作小组审核申请材料和论文,召开会议评议申请者社会活动情况,在班上公示论文的相关材料(重要期刊原件、经导师签字的权威或被检索的外文论文的录用通知书复印件和论文打印样稿);
3、各班奖学金事务工作小组根据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计算课程加权平均分(截止到73为止所出的各科目成绩);
4、各班班长和支部书记将本班学费奖学金申请统计结果于78日上午1000前交至研工组,申请资料存放班长处备查;
5、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学费奖学金审核;
678公布评比结果,公示三天,请注意查询管理学院学生动态网页。
7、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在79日之前登录HUB系统,在系统上与所在院系确认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网上确认后下载打印,经导师同意签字后交院系留存,院系管理员登录HUB系统确认协议收到后,学业奖学金资助方可生效。
8、《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79日交研工组。
六、注意事项:
1、所有表格一律用A4纸打印,并用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
2、必须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发现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评比资格,并严肃处理。
管理学院研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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