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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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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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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管理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办法》(院发[2017]1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对2022年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

全体教职工,其中中层干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考核。新进校教职工工作不满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在岗时间超过半年的退休教职工仍需参与考核。


二、专任教师考核程序及工作安排

(一)专任教师考核

1、个人书面总结填写《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交本系秘书处,在一张表平台(网址:https://mydata.hust.edu.cn)核对并补录个人社会服务数据。

2、教师述职:请各系在2023年2月24日之前组织本单位教师的述职工作。述职具体要求如下:

①述职的组织工作由各系主任和党支部书记负责,全体教师面向本系教师进行个人年度工作述职。因故不能参加述职会的教师需要请他人在会上代为述职。因疫情原因,若不宜现场召开会议的,可以通过网络会议的形式进行述职。具体述职形式各系自行决定。

②述职内容应包括个人政治思想与师德师风表现、教学业绩、科研业绩、公共服务等方面。对于符合《管理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办法》规定的“优秀”标准的教师应参照“优秀”条件的工作内容进行述职说明。

③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表现是年度考核的第一标准,党支部书记和系主任一起对教师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评价并给出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20%;对照《管理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办法》规定对教师年度考核结果给出推荐意见。根据学校规定“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当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须为优秀”各党支部书记和系主任务必结合学校年度考核办法和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评价通知的有关要求以及学院年度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统筹兼顾本单位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优秀”与年度考核评价为“优秀”的人员情况。

④系支部书记和系主任汇总本系教师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在考核登记表上签署考核意见后集中在2023年3月3日下午下班前向学院党委上报本系全体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联系人:党政办428 杨吉宇。

⑤社会服务工作数据核对与录入:教师个人根据《管理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办法》规定的社会服务工作要求,于2023年2月21日至3月3日 登录一张表平台核对各行政科室录入的教师个人社会服务工作数据,认为有遗漏或需要补填的,在系统进行补录。认为个人社会服务工作达到学院规定的评优标准的教师,个人还需提交书面的《社会服务评优申请》,学院根据个人提交的社会服务评优申请确定评优候选人。各系集中收齐社会服务情况表及评优申请后于2023年3月3日下午下班前 交至党政办428室,联系人:杨吉宇。

3、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请各教学管理办公室在填报《年度考核专任教师教学工作统计表》(附件2),科研管理办公室填报《年度考核专任教师实际到校科研经费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于2023年2月20日下午下班前 将科室负责人签字的统计表交至党政办428室,联系人:杨吉宇,电子版发送至:yangjiyu@hust.edu.cn 各行政科室根据《管理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办法》规定的社会服务工作列表,于2023年2月20日下午下班前登录一张表平台导入教师在各科室的社会服务工作内容,于2023年3月4日至3月10日登录一张表平台审核教师补录的社会服务内容。

4、符合“评优”条件名单及“负面清单”名单:各职能部门根据《管理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办法》规定的“优秀”标准整理出符合评优标准的教师名单以及“负面清单”,其中“负面清单”主要指考核文件中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填写《年度考核符合“评优”条件人员登记表》(附件4)以及《年度考核“负面清单”情况表》(附件5),纸质版经科室负责人签名后于2023年2月20日下午下班前 交党政办428室,联系人:杨吉宇,电子版发送至:yangjiyu@hust.edu.cn

6、确定考核等级: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教职工工作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党委会进行整治把关,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考核等级。

7、公布考核结果。

8、向学校上报考核结果。

9、对不合格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注:经学院认定可以免于年度考核的人员一般考核结果认定为合格,个人需提交年度考核表。

行政工作人员考核

1、个人总结

学校在编人员填写《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6),院聘人员填写《管理学院社会用工人员年度考核表》(附件7)、《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8)、《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9),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在个人考核表上签署意见,2023年3月3日之前以科室为单位将表格交至学院党政办428室。联系人:杨吉宇。

2、考核程序

①科室内述职:由各科室负责人组织本科室成员述职。述职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岗位履职实绩、廉洁自律情况等。

②科室负责人代表科室在行政科室工作述职大会上述职。

3、考核等级确定

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教职工工作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党委会进行整治把关,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考核等级。

4、公布考核结果。

5、向学校上报考核结果。

6、对基本合格及以下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三、学院述职大会

①学院将于2023年1月6日召开述职大会暨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会上领导班子成员、系主任、系支部书记面向全体在职教职工进行述职。述职大会具体通知详见《关于召开2022年度学院工作述职大会暨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会的通知》。

②学院召开行政科室工作述职大会,科室负责人面向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系正副主任、系支部书记、行政科室主任、学院各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进行述职。时间定在学院述职大会暨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会当天下午,具体通知详见《关于召开2022年度学院工作述职大会暨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会的通知》。


四、考核结果及奖惩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向学校推荐的年度考核结果优秀者不超过20人,如评审结果超出此人数,则由学院研究决定向学校推荐的优秀人员以及学院年度考核优秀个人。


五、所有考核材料一律使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附件:

附件1. 《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2. 《年度考核专任教师教学工作统计表》

附件3. 《年度考核专任教师实际到校科研经费情况统计表》

附件4. 《年度考核符合“评优”条件人员登记表》

附件5. 《年度考核“负面清单”情况表》

附件6. 《管理人员考核登记表》

附件7. 《管理学院社会用工人员年度考核表》

附件8.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9. 《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10. 《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附件11. 《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评价的通知》

附件12. 《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的通知》

附件13. 《管理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管理学院党委

2022年12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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