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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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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金青年自主创新项目申报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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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文科青年学者成长,加快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培育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根据工作计划,现将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金青年自主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应聚焦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学术前沿,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结合自身研究基础,自行拟定项目名称及研究内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申请人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

(2)申请人有在研的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金项目、文科双一流建设项目等文科处组织的项目。

(3)申请人有过往项目在终止或撤项处罚期内的。

二、资助额度及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资助额度6万元/项。

2、项目拟按照学科类别分类资助,申请人应标明申报项目所属的学科类别(见附件1)。

3、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文科处,文科处将组织评审,最终立项数根据申报项目质量和年度预算控制数确定。

三、结项要求

1、在项目研究周期内,项目负责人应积极申报每年度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如在研期间获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即视为结项。

2、如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周期内未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则需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著作类成果正式出版。

(2)论文类成果需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其中1篇应在不低于《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规定的D类期刊上发表。

(3)咨政成果应至少获得党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司(局)正职领导或副省级领导(非省委常委)肯定性批示3篇及以上。

(4)咨政成果应至少获得党中央、国务院各部委(正部级单位)综合采用;省委、省政府综合采用;副省级城市市委、市政府单篇采用3篇及以上。

(5)软件类成果有应用单位证明。

3、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4、项目成果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若未标注,则不予承认。

四、其他事项

《申报项目汇总表》和所申报项目的《项目申请书》应经所在学院审核(双签双章),与电子版一并报送文科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时文琪 周立翀

联系电话:87540381

电子邮箱:shiwenqi@hust.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项目所属学科类别

哲学学科、经济学科、社会学学科、法学学科、马克思主义学科、教育学科、人文学科、外国语学科、新闻学科、管理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含医药卫生管理)、体育学科、艺术学科(含设计)

附件【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基金青年自主创新项目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