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说明
(一)湖北省重大专项课题,重点支持和鼓励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的研究机构和人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落实落地,更好服务省委决策。
(二)课题研究以“用”为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政研特色,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注重对策建议和实际运用,力求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三)全省各级党政机关、高校院所和企业、社会咨询机构均可申报,鼓励联合申报。非党政机关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中,必须有相关职能部门同志全程参与研究。
(四)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行政职务,是课题研究的真正执行者和组织者,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课题申请书》由课题负责人签名报出,以单位名义而无具体负责人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严把申报质量关,杜绝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选题(或成果)申请多个渠道的省级财政经费资助(如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省社科一般或重大项目、省软科学专项等);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课题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承担项目的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撤回资助。
(六)限额申报。原则上每个单位每年度限报2个课题,每个课题负责人和主要成员限报1个课题。
(七)课题研究拟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研究时限为自立项起6个月内完成。课题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后拨付70%,按时完成结项后拨付30%。延期完成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2个月内完成的只发结项证书,不付余款,延期超过2个月的不予结项。
(八)《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如附件所示。申报人须如实填写《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提出不少于2000字的政策建议框架。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对填报的主要内容、是否支持申请人按计划开展调研和申请人能否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九)校内工作安排
① 因本项目为限额申报,申报人应于10月14日中午12:00前,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纸质《课题申请书》和纸质《课题论证》活页各3份(同时提交相关材料word版电子文档)至文科处参与校内初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申报名额。
② 获得申报名额的申报人,应于10月17日下午17:00前,提交纸质《课题申请书》3份(其中1份双章双签)和纸质《课题论证》活页7份,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提交最终确定的word版电子文稿。
(十)评审程序。课题申报截止后,湖北省政研室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开展量化评审和现场答辩,立项名单将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和政策官网公布。
二、参考选题
1.“十五五”时期湖北人口发展趋势及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影响研究
2.湖北城镇化现状及“十五五”趋势研究
3.花湖国际自由贸易航空港产业协同发展研究
4.荆汉运河对湖北经济发展格局影响及应对研究
5.湖北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研究
联系人:吴正雄张哲
联系方式:027-87543215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