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建设,提升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特设立校级智库基地建设与社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依据2024年科研机构考核办法及结果,资助相应考核等级的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在人文社科研究机构2024年度考核中,获评合格及以上的省部级基地、获评优秀的校级基地。(可填报名单详见附件1)
2.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研究机构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可由机构其他核心成员担任项目负责人,但需提交情况说明。
3.如机构负责人有在研文科“双一流”项目,则由其指定的机构成员负责。
4.项目负责人不可有过往校级项目在终止或撤项处罚期内的。
二、资助标准
省部级基地年度评优的资助15万元,获评良好的资助10万元,获评合格的资助5万元;校级基地年度评优的资助5万元。建设期为一年。
三、结项要求
1.建设期内,获批更高级别的智库、基地等,则可直接申请结项;若未获批,则项目负责人或成员需完成约定的研究任务,达到以下绩效目标:
15万的项目:召开有校外专家的高水平学术会议,且完成甲类成果1项及乙类成果1项。(甲类、乙类成果标准详见附件2)
10万的项目:召开一次学术会议,且完成甲类成果1项及乙类成果1项。
5万的项目:至少参加一次学术会议,且完成乙类及以上成果1项。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或成员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项目成果均应标注“‘双一流’建设项目资助(课题编号)”字样及项目编号,若未标注则不予承认。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将纸质《智库基地建设与社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任务书》(附件3)1份(双签双章)及电子版一并报送文科处(欣苑二栋503办公室)。任务书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严彬彬伍凯宁
联系电话:027-87540381
电子邮箱:yanbinbin@hust.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