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1、 教学办提供学生基本信息库及成绩单到教务处(5月)
2、 办理经校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学生的学位证书
3、 发放本专业学位通过学生的第二学士学位证书(6月下旬)
4、 发放未完成第二学士学位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且总学分不低于25学分的学生辅修证书
管理学院EMBA“乡村振兴公益基金”捐赠仪式暨2026年“认领一棵桃树”消费帮扶启动仪式举行
管理学院王红卫教授团队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核心课题
新加坡管理大学代表团来访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杨治教授专著荣获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管理学院赴上海交通大学走访调研
管理学院组织教职工观看电影《花儿为什么这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