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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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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及管理

  • 发布日期:2013-10-11
  • 点击数:

  


1、 学校发文公布立项指南以及要求(3月)

2、 按文件要求教学办组织申报者填报项目立项申请表

3、 学院组织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学院内初审

4、 教学办将立项申报表及材料交教务处教研科(4月)

5、 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6、 教务处确定评审结果并发文公布教研立项项目(4月中旬)

7、 在校级项目的基础上组织申报省级教研立项项目

8、 教务处确定资助额度,通过院系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书(4月下旬)

9、 学校划拨启动经费

10、 教务处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并划拨第二批经费

11、 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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