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1、 开课教师填写开课申请表,并撰写课程大纲
2、 学院教学委员会对课程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 教学办将学院同意课程申请表、大纲等开课材料提交学校教务处
4、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定
5、 教务处进行课程编码设置,安排课表
6、 教学办将教务处安排课表发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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