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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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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提交课程成绩

  • 发布日期:2013-10-11
  • 点击数:

  


1、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批阅完考试试卷后将学生成绩录入HUB系统中,并打印出纸质成绩单并签字

2、 考试结束一周内教师将纸质成绩、考生试卷(按纸质成绩上顺序整理)、试卷分析表交至教学办

3、 教学办审核并激活教师所提交成绩单

4、 教师于下学期补考后提交考试科目的电子档试卷A、试卷B、答案A、答案B及试卷分析表于各系秘书处

5、 教学办整理试卷相关材料,统一装订后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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