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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0-2011学年第2学期开放研究生选课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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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3-04 点击数:[]

各院(系、所):

根据研究生院工作安排, 2010-2011学年第2学期HUB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将重新开放,以便于研究生修
改个人培养计划。现将重新开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研究生修改培养计划需首先在HUB系统中提出申请,经院系教务员在HUB系统中审批同意后,方可
退还修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2011年3月8日?3月15日,修改的时间为2011年3月9日?3月16日。请大家
严格遵守时间,该时间段结束后,系统不再重新开放!

2. 修改个人培养计划的注意事项:

① 已录入成绩的课程研究生个人不能做任何修改,如特殊原因确需修改的公共课需提交“学习综合申请
表” 到研究生院培养处,专业课提交申请到开课院系,由系统管理人员进行修改。

② 对于学位要求课程,2010年秋季开课的课程已办理缓修、缓考手续的研究生在提交修改个人培养计划
的申请通过后,可重新选修该课程(即重选该课程,但开课学期为2010年秋之后的学期)。

③ 需补选或删减课程由研究生个人在HUB系统上提交申请,经院(系、所)教务员审核同意后,修改个人
培养计划。并打印个人培养计划交导师、院(系、所)教务员审核。

④ 其余因选课学期有误的课程(例如由2010年秋改为2011年春)由研究生个人在HUB系统上提交申请,
经院(系、所)教务员审核同意后,进行修改。

⑤ 2009级以前的研究生补选或重修课程需对补选或重修课程部分重新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课程部分)。

3. 拟在本学期参加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的研究生请注意:请分别按照博士或硕士的身份进入选课,
选课时间为2011年春(以前已选定的有效,无需重选)。

另:2011年中国语文水平达标测试的考试时间为:4月16日(第8周周六)

4. 研究生在修改个人培养计划后,必须重新提交培养计划,待院(系、所)教务员审核。

5. 3月17日系统关闭后,请各院(系、所)教务员老师及时进行培养计划的审核。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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