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现对我院2021年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排序说明:按各专业报考类型对总成绩进行排序,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考生初试成绩排序。公示期为2021年3月29日——4月2日。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监察组通过电子邮箱glxy@hust.edu.cn接受考生申诉。录取以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按公示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60 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若有人放弃录取,则依次递补。
管理学院
202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