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现将管理学院2023年会计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公示如下,见附件。
根据总成绩排序,会计专业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计划内待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优先按复试成绩排序。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60 分)不予录取。如公示名单中计划内待录取的考生自愿放弃,我们将尊重个人志愿,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往后顺次待录取。
公示时间为3月27日-3月31日。公示期间,学院监察组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监察组邮箱glxy@hust.edu.cn。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
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