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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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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二〇一九年教师节评奖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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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值第35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进一步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争做 “四有好教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在教师节期间,学校将表彰一批“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并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名称

“伯乐奖”、“三育人奖”和“三育人积极分子”。

二、 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伯乐奖”

在选拔、培养和举荐人才等方面做出卓越成绩,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医疗第一线的教职工。推荐人选必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师德师风,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尽心尽力、甘于奉献,年龄在50岁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师德高尚、甘为人梯,热情扶持、积极帮助青年人才快速成长,教书育人声誉突出。

  2.为学校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做出突出贡献。

  3. 关爱学生,直接培养的学生取得突出成绩,并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赢得极高荣誉者。

(二)“三育人奖”和“三育人积极分子”

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医疗第一线的教职工。推荐人选必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师德师风,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三育人奖申报者需来校工作满6年):

1.关心学生全面成长,高质量的完成教学工作,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临床教学、实验教学等教学实践中努力进行教育创新,积极做好育人工作,在教师和学生中有较高的声望。

2.治学态度严谨,工作作风扎实,对学生言传身教,在科研、医疗等工作中积极做好育人工作,取得创新性成果,或创造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3.在学校建设、管理、为社会及师生员工服务等方面甘于奉献、热心服务、注重育人,做出突出成绩。

三、推荐名额

“伯乐奖”各单位可根据情况推荐1名;

“三育人奖”和“三育人积极分子”推荐总名额按各单位实际在岗教职工人数的0.5%计算(不满1人可报1人),不得超报。

四、推荐要求

1. 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要求,经过一定的推荐程序,确定候选人。每位候选人限报一种奖励类别且只能参加申报的奖励类别评审。

2. 通过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登录智慧华中大-办事大厅-人事处进入申报系统,填写相应推荐表后提交单位审核。

3. 各单位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打印稿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节评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于621日前提交学校人事处教师办。

4. 学校将按照奖励类别分别审核申报材料并组织相关评审工作(申报“三育人奖”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自动成为“三育人积极分子”获得者)。

五、奖励办法

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伯乐奖”每人5000元、“三育人奖”每人2000元,“三育人积极分子”每人 1000元。

联 系 人:夏长征

联系电话:87543610

E-mailxiacz@mail.hust.edu.cn

附件: 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节评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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