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2018、2019、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精神,我院将进行学业奖学金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3、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4、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5、本次参评对象为2018、2019、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奖项设立
1、设立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2、设立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三、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与具体安排
博士:2020.10.18——2020.10.22
硕士:2020.10.18——2020.10.22
本年度2018、2019、2020级博士资助额度为全覆盖(有资格同学全部获得,见附件指标数)。2020级新生学业奖学金按入学成绩排名评定奖学金,免试推荐研究生获得一等奖学金,其它同学按余下金额分配学业奖学金。2018级、2019级同学按照学业奖学金评定文件规定进行成绩排名,确定奖学金等级。
学院具体工作安排:
(一)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依靠专家、择优支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应支持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10月21日18:00前,2018级、2019级硕士班级成立班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至少有五人,其中至少包括班长、党支书、党员代表,男女生代表各一人),完成班级排名(有加分项的同学,请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价和复印件至班级评审委员会),2020级硕士班级依据教务科提供入学成绩完成学业奖学金评选,并填写《学业奖学金班级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发到745405426@qq.com,纸质版由班长统一交给年级德育助理,由年级德育助理交至管理学院222室。
(三)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对党支部所辖范围内每一位参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4),党支部书记于10月21日10:00前统一交至年级德育助理处,由年级德育助理交至管理学院222室,院系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三)10月21日10:00前,申请人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需导师签字)交班长,班长汇总后按院系审核的奖学金等级分开,按班级学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统一上交至年级横向德育助理处,德育助理10月21日18:00前交至管理学院222室。
(四)申请者于2020年10月20日-10月22日登录http://gs.hust.edu.cn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并经过导师审核。详见学生操作说明(附件3)。
(五)学院审核通过后,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在线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经各方签字后,协议各方存档备案。下载后的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年级横向德育助理处。
(六)每位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附件5),或者参与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回馈社会回馈母校。
四、评定条件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五、指标说明
参照评定条件(附件8),我院学业奖学金指标如下(详见附件6)。
六、注意事项
1、所有表格一律用A4纸打印,申请表请正反打印。
2、必须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发现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评比资格,并严肃处理。
管理学院研工组
202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