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2号)、《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将我院2024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依据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2号)
《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名额指标
2024年我院国家奖学金指标:博士生指标4个,硕士生指标7个。
根据我院各类别人数比例,报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2024年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如下:
博士生:工商管理类2人,管理科学与工程类2人;硕士生:学术型硕士3人,专业型硕士4人。
三、评选安排
1、学生申请
9月30日17:00前,博士申请者按照《办法》要求准备《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硕士申请者需准备《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审批表》(见附件1),同时准备对应的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好),并登录“华科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链接:http://yjsjz.hust.edu.cn)”完成在线申请(见附件7),另外还需要以附件在线提交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附件2)、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统计表(附件3),附件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无效。
申请研究生各类荣誉及奖学金前,需先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上完成“奖学金成果”申报(操作步骤:智慧华中大-研究生系统师生端-培养与学位系统-成果登记),成果申报于9月29日24:00截止。
2.党支部鉴定
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对党支部所辖范围内每一位参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4)。各班党支部书记于9月30日17:00前报送至管理学院222办公室德育助理处。院系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3、提交材料
(1)申请表、审批表需于9月30日12:00前提交电子档,电子档以“国奖申请-硕士/博士-姓名”命名发送至资助德育助理李煜妮邮箱2410204381@qq.com。截止时间未提交申请者,后续不予以受理。
(2)申请表、审批表以及证明材料纸质档(务必提前准备齐全)于9月30日17:00送至管理学院222德育助理处,后期补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材料审定
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分进行公示,按照1:1.3的比例(小数点4舍5入)产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入围名单。
5、公开答辩
公开答辩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6、院系公示
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学校审核与公示
经学生工作处复核通过的评审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复审。候选名单经领导小组复审通过的,报送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本年度最终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1、请加入2024年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奖咨询群,QQ群号727149513。
2、2024年12月拟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硕博连读研究生中已完成硕士学制的2024级博士不得以硕士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其它未尽事宜由评审小组负责处理。
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