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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培养模式
发布日期:2016-09-20 22:20:00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多渠道培养造就管理高层次人才,国家支持和鼓励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并对符合条件和达到规定要求的人员授予硕士学位。

  为适应社会对高层次管理类人才培养的需要,给在职人员开辟一条学习途径,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积极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在学校研究生院组织下,进行教学、考试和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工作。欢迎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来我校管理学院申请管理学硕士学位。

  一、专业与研究方向

  企业管理专业(研究方向:1、财税金融管理 2、财务与金融 3、公司治理 4、企业战略管理 5、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企业会计与税收筹划)。

  会计学专业(研究方向:1、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2、审计学3、现代管理会计)。

  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研究方向:1、技术创新管理 2、技术经济评价理论与方法 3、创业管理与风险投资 4、企业技术进步与投资决策 5、科技战略与政策)。

  二、报名

  1、报名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有学士学位一年以上,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本科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正面1寸近照2张。

  2、报名时间:每年春秋两季接受申请,常年接受咨询。

  3、报名地点: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133室。

  4、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7-87547819,027-87557019(限工作时间) QQ:1989291582

  5、开课时间:春季3月上课,秋季9月上旬上课。

  三、学习形式

  为了保证培养质量,学院要求申请管理学硕士学位需按该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从在职人员不脱产学习的实际出发,采取面授的方式进行授课。课程学习为1.5年(3个学期),双休日在校内授课。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正式注册后,方可参加国家与学校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学校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在校内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按照拟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的培养方案为基本依据,总学分数为36学分以上,约12门课程,所有课程均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主讲。

  主要课程如下:

  管理学原理,企业战略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决策理论与方法,宏观经济学,

  物流管理,审计理论与实务,技术经济评价与项目(投)融资,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

  最优化理论与方法,项目管理,微观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税收理论与实务,管理信息系统,组织行为学,生产运作管理,运筹学,会计理论等。

  五、申请学位

  符合国务院学位办申请学位条件的学员可申请我校管理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3年以上;(2)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全国统考和工商管理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3)完成硕士学位;硕士论文阶段一般为半年左右,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我校将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管理学硕士学位证书。

  注:全国统考每年2月底、3月初报名,5月下旬考试。外语统考约4级水平。管理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包括的五门课程内容均在我院开设的课程之列。若考试不及格,下年度可以再考。